第17章 我是洪智(1 / 2)

我出生在書香世家。

父母都是教師,老一輩的親戚都差不多是文員。

他們每年都會舉行一場盛大的文藝座談會。

就連我的名字,都可以看出,他們想要一個擁有智慧的兒子。

恐怕讓他們失望了。

爸媽肯定會懷疑自已:我怎麼養出來這麼一個貨色。

還是個爛到骨子裡的髒東西。

我對自已能在監獄裡蹲幾年最終結局,很知足。

就應該的如此。

畢竟,我沒幹過一件像樣的事。

小時候就心思歹毒,喜歡虐待小動物。

初中時又把那種心思放在同學身上,針對那些貧困生,折磨他們,使他們轉學。

後來我在一本書上看到過,我這種能讓人心甘情願受我折磨的手段,叫PUA。

不受任何法律約束。

我可以肆無忌憚的享受,對他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感覺。

直到,我遇到何淼淼。

高中,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我一眼就喜歡上了長相甜美,性格活潑的何淼淼。

我利用班長一職,再透過補課的方式,成功追上了她。

我沒想到,她是個如此單純的女孩子。

不會談戀愛,對所有事物都充滿好奇,喜歡跟在我身後問東問西。

把我說的話當聖旨一樣牢記於心。

就連她的爸爸媽媽,也是淳樸的可愛。

他們認定,我就是那個能給何淼淼帶來幸福的男生。

我承認,一開始我是喜歡她,真心喜歡。

可她再好看,也總有看膩的那一天。

我又不想放她離開,不想讓她跟別的男人談戀愛。

我便對她展開PUA的技能。

高中三年,我每天都對她甜言蜜語,給她灌輸“我喜歡你,很喜歡”、“我不會離開你”的思想。

讓她誤以為,我真的離不開她。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傻的姑娘啊。

我只不過是動動嘴,就能俘獲一顆愛我的真心。

為了能讓她跟我去同一所大學讀書,我很用心的幫她補課,做筆記,考察她背單詞。

她應該也很慶幸這一點吧。

沒有我的幫助,她不可能考上大學。

當然,如果她不去上大學的話,就沒有後面發生的那些事。

可,那些又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只不過是做了一個男朋友該做的事情。

我已經在很努力的想辦法幫她解決一切困難。

賣掉那個懷錶就是這個原因,沒有錢,她爸媽怎麼能入土為安。

就她村裡的那個條件,等她帶著屍體回去的時候,恐怕都惡臭至極了吧。

我那明明是在救她,卻被釘在犯法的恥辱柱子。

還有,男朋友跟女朋友發生關係,不是很正常的麼?

再說,她也同意了啊,怎麼能把責任推到我身上,汙衊我用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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