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十月中旬,一年一度的校際新生辯論賽也開始了。
本次比賽是歷史學院對陣文學院,題目是“原生家庭不幸福的孩子,要不要報答父母?”
,歷史學院是正方,文學院是反方。
得知這個辯論題目時,心臟猛地抽搐了一下。
對我而言,這真的是一個直戳痛點的選題。
不過,不管是什麼題目,我都不會報名參賽。
可晗倒是很積極,一開始就主動報名了,擔任反方二辯。
她準備得非常認真,拖著感冒的身體修改了好幾遍辯論稿。
但就在比賽的前一晚,發生了意外。
可晗那晚一直在發高燒,第二天上午腦袋暈沉,渾身滾燙,幾乎沒辦法起床了。
緊急關頭,她請求我代替她去參加辯論賽。
我本來是不想答應的,但是看到她病成那個樣子,完全不忍心拒絕。
她塞給我改好的辯論稿,還叮囑我不要有壓力,隨意發揮就好。
比賽開始前一兩分鐘,基本毫無準備的我進入了現場。
看到對方辯手的時候,不禁愣了一下。
對方一辯是顧一平,二辯是溫津,三辯是汐文,四辯終於是一張陌生的面孔了……雙方禮貌性地問好之後,就進入了激烈的比賽環節。
首先是立論階段,雙方透過三分鐘的陳述闡明己方的立場。
顧一平的陳述非常精彩,險些說服了我。
那句“能夠將自己從原生家庭中救贖出來的方法,不是去逃避,而是承擔起自己應有的責任,那樣我們才會有勇氣去愛別人……”,至今讓我印象深刻。
而我方的立論“報答是在贍養義務之上用愛去回饋父母”卻讓我更加感同深受。
下一輪是我和溫津的駁立論階段。
作為正方,溫津的大致論點是:對“幸福”的判斷標準是主觀的,對家庭的完美主義傾向是感到“不幸福”的根源。
輪到我發言了。
我深呼吸調整了一下情緒,開始反駁他的觀點:“幸福固然是一件主觀的事情,但難道就沒有底線嗎?你能夠說父母對你的家暴算是幸福嗎?在不幸福的原生家庭之下,父母沒有讓我們感受到那份愛,甚至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傷害,讓我產生心理陰影,我為什麼還會對父母有愛?報答的理由一定是父母對我們有恩情,如果讓我想到“回家”這一字眼都感到生理上的難受,那麼我為什麼會覺得對父母有恩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