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放下螃蟹後,並未離開,而是笑吟吟的望著一行人,一臉的慈祥:“幾位警察同志,我想問一下,你們……”
“有物件了嗎?”
“看你們都挺年輕的,應該還沒結婚吧?”
“我有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
“我兒子和女兒都特別乖,跟你們的年齡也相當,你們看一下,留個聯絡方式?”
眾人:……
唐風無語的拒絕道:“我們都有物件了,不用介紹了。”
“有物件還沒結婚吧?”大媽十分熱情:“可以先認識一下,做不成物件,做個朋友也行啊。”
“我年輕的時候就有一個警察夢。”
“但我是個女人,加上年代不行,現在就想有一個警察的女婿或者兒媳婦。”
“你們……留個電話?”
“真的不用了。”肖奈尷尬的拒絕道:“我們都有物件,而且都要結婚了。”
一聽都要結婚了,大媽的臉上難掩失望,嘆了口氣。
“可惜了。”
“那不打擾你們了。”
大媽離開了包房,肖奈盯著她的背影兒,皺起眉頭。
蘇若問:“看什麼呢?”
“你喜歡大媽?”
肖奈:……
“我感覺大媽有一點兒眼熟。”
“等等!”
肖奈起身,飛快的追出去,一隻大手如同鉗子一般抓住大媽的手臂,喊聲質問:“你是不是叫徐秀琴?”
大媽愣了一下,驚呼道:“你怎麼知道?”
“你是通緝犯!!!”
蘇若幾個人在一旁,滿臉震驚,除了他們以外,更加震驚的是飯店的老闆,僱了個服務員竟然是通緝犯?
不過,最為震驚的是大媽本人。
“啥?我啥時候成通緝犯了?”
肖奈冷聲道:“20年前,你借了鄰居三萬塊錢,並拒絕償還債務,你已經被列為信用失信人,通緝犯。”
“跟我們走一趟吧。”
大媽懵了,滿臉都是震撼,脫口而出一句:“20年前借的錢還用還?”
“上輩子借的錢都得還!!!!”肖奈呵斥兩句。
因為派出所就在隔壁,乾脆拉著大媽回了派出所,將大媽交給值班的同事後,肖奈又返回了飯店,包房內。
眾人的目光:(¬_¬)
肖奈:??“怎麼了?”
唐風問:“你看一眼就認出她是通緝犯了?”
“不是說了,我眼神兒特別好使,從小天生的,一般人看過幾次就能記住。”肖奈笑呵呵的道。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唐風喝了一口水,吐出一句:“你牛逼!”
“吃飯吧。”
因為眾人開車不喝酒,飯吃的很快,不到6點半,就準備撤了。
“老闆,買單。”
蘇若喊了一嗓子,老闆是一位大姐,笑容滿面的走了進來,熱情的對眾人道:“單已經買過了,隔壁桌走的時候,把單結了。”
“多虧了有你們在,沒出什麼事兒。”
“真出了什麼事兒,我們這個小店,也承擔不起責任啊。”
“這是一百塊錢的代金券,下次來吃飯的時候用,真的是謝謝你們了。”
“謝謝您了,代金券就不必了。”眾人一陣推辭,丟下代金券就跑了,老闆拿著代金券追了出來,為了不被老闆追上,五個人甩開長腿一路狂奔。
老闆追了幾步,追不上只好放棄了。
望著老闆無奈的背影兒,五個人笑了。
“老闆追不上我們。”
“廢話,我十公里45分鐘,一般人都追不上,不過老闆是真的熱情。”
“十公里45分鐘?我不信,除非你跑給我看。”
看著鬥嘴的幾個小夥伴,肖奈的心中生出了一種異樣的感覺,這便是活著的意義吧?
再看一眼久久不願離去的老闆,這是做警察的意義!
上一世。
每次找回一個孩子,拯救一條生命,抓捕一個犯人的時候,心中都會生出滿滿的自豪,這種自豪感是金錢,無法取代的。
“這老大爺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