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被搶了身體的契約女配〔1〕(2 / 2)

原主名叫顧瑾,是個剛剛從985學院畢業的大好青年。

經過原主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和爸爸媽媽的努力,在這個一線大城市裡算是個有房有車有存款的小康之家。

由於當年響應著“計劃生育”這個基本國策,原主的爺爺奶奶只有原主爸爸這一個孩子。

原主的外公外婆則有一對兒女,原主的媽媽是老大,底下有個弟弟。

後來,放開二胎了,原主的外公外婆在女兒的同意下,才生了原主的小舅舅。

因此,姐弟倆相差了足足十幾二十歲。

原主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大半輩子都在各種操勞,身體狀況不太好,分別在原主八歲,十一歲,十五歲,和十九歲的時候,紛紛離世。

前兩年,原主的媽媽又得了癌症逝世,留下原主父女倆相依為命。

原主的舅舅跟她相差只有幾歲,兩家又住的近都在一個小區買了房,來往自然密切。

所以,原主和她小舅舅的舅甥感情不錯。

原主小舅舅對自己姐姐留下的唯一血脈也很是疼愛。

某一天夜裡,原主的小舅舅下班的時候,把一位突然冒出來橫穿馬路的行人給撞飛了。

原主的小舅舅康銘趕緊將人送去了醫院。

可惜撞得太嚴重了,那個人直接成了植物人。

康銘很慌,連忙聯絡原主和姐夫。

當顧父和原主趕到的時候,那個人的家人也等在那裡了。

雖然人是康銘撞的,但是,她當時並不在人行道上,也沒有走斑馬線,又是突然竄出來的。

因此,責任不全在康銘身上。

可那人的家裡有權有勢,還有個霸總未婚夫,對方不依不饒的要送康銘去坐牢。

顧父和原主果斷報警,還準備了行車記錄儀等證據。

卻被那人的霸總未婚夫提前派人搶走了,甚至以受害方為由,暗中動用權勢,要求私了。

就在原主三人著急上火的時候,原主的手機收到一條簡訊,是那人的霸總未婚夫發的。

她的霸總未婚夫讓原主晚上八點半,單獨到某某咖啡廳裡見面。

原主想著或許事情有了轉機,那家咖啡廳是知名連鎖的,就隻身前往了。

然後,那人的霸總未婚夫就讓原主簽下了有些不平等的護工協議。

原主想甩手走人,可那人的霸總未婚夫直言,如果原主踏出這個門,她的舅舅就會立刻被警察抓起來。

哪怕是現代社會,原主也很清楚,若敢跟有權有勢的人鬥,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很多時候,法律的制裁並不能完全約束到上流社會的人。

那護工協議也不算太過分。

除了必須二十四小時都聽他的安排之外,也沒有其它不合理的要求。

並且,還給發工資,一個月十萬塊。

原主心裡總感覺有點不對勁。

可為了小舅舅康銘,原主沉思了好一會兒,還是簽下了那個協議。

就這樣,原主成了一名護工。

原主自然沒有瞞著顧父和康銘。

顧父和康銘聽了之後,也感覺那人的霸總未婚夫有點奇奇怪怪的,立即提出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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