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契約的故事.1

從前,有個地主,他用長年的積累買下了一塊土地,然後他一直都很好地儲存著地契。他有兩個兒子,老大很聰明,老二則有點凡事喜歡偷懶。地主覺得把他的地契交給老大才放心。於是他偷偷地對大兒子說:“家裡的這塊地將來由你來繼承。我最後將把家裡好地契傳給你。”老大聽了很開心,便努力地掙錢好比弟弟更有資格繼承家業。老二整天無所事事,到處交朋結友,但啥事也沒有幹成。

後來老大發現了一個掙大錢的機會就出門了。他在外門很快掙了錢,並結婚生子,還有了自己的許多家業。但這時他嫌家裡留下來的準備讓他繼承的那點財產太少了,而外面的機會是如此之多,他想繼續擴大他的家業,現在回去意味著不僅要放棄現在的一切(哪怕全部變現),同時回去之後還要從頭再開始。他在外經營多年的人脈和資源將不能再繼續為他發揮積累家業作用。因此他選擇沒有立即攜家帶口地回去,而是不斷地在外開枝散葉,積累家業。他的運氣還不錯,總是在他猶豫是不是該回家時便有好的機會出現。就這樣一年又一年,他的子孫越來越多,他的財富越來越多,他也就越發沒有再回去的理由了。直到他的曾孫子長大了,他才以老邁之軀告訴這個孩子他的父親曾給他允諾了一塊土地,那是屬於他的,他希望曾孫子能回去繼承那塊土地。曾孫子問他地契在哪,他說在他父親那兒。曾孫子又問他老家還有什麼人嗎,他說他還有一個整天遊手好閒,啥也不願去幹的弟弟。曾孫子答應他會回老家去了解一下情況。他交給曾孫子一本家譜,方便回去時能認祖歸宗。

曾孫子帶著當年離家的老大交給他的家譜回到了老家。當他拿出家譜表明身份後,老家的人熱情地歡迎了他。曾孫子瞭解了一下老家的情況,這裡的人如他的老太祖父即當年離家的老大所說的那樣還是喜歡到處交朋結友,回到家卻啥也不願意幹。他很謹慎地問起了祖上是否留有地契,老家人說哪有什麼地契,這塊地一直都是他們的。曾孫子聽了很高興,因為他就怕他們拿出當年地主允諾留給老大但實際上可能會留給了老二的那張地契來,這樣他將徹底無法完成老太祖父交待他回來辦的事了。如今老家這些人也沒有地契,那這塊祖產則是待定之地,他既然憑著家譜得到了這裡的人的完全認可和接納,那麼他是有機會繼承這塊當年允諾應當屬於他這一脈的土地的。於是他試探著問現在主事的人,他能回來生活嗎?得到了預想中肯定的答案,他鬆了口氣。接下來就好辦了。

他回去完成使命般地回覆了老太祖父,老太祖父卻大罵他,說老家人拿不出地契他就應當立即當場宣佈他是奉當年地主即他們這些所有後輩的共同祖宗之的允諾回來收這塊地的,這些人要麼趕緊離開,趕緊,要麼接受他們的管理。曾孫子沒有吭氣,因為接受熱情款待的是他,而小心翼翼屏住呼吸等著被認可被接納的是他,這種被認可後馬上翻臉的事他還真做不出來。何況當時他若這樣表了態,可能不僅不能得到允許他回去,還可能被直接繳了家譜趕走。當年離家的老大聽他這樣說便沒有再罵他,而問他接下來打算怎麼做。曾孫子說把全族遷回去,那是老家人答應了的事,這點上是沒有問題的。那位老太祖父考慮了之後也同意了。因為到了這個年紀回到完全接納他及族人的老家也正是他所想的,多年在外的打拼讓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外面終究是外面,只有老家,無論貧與富,都會完全接納一個人,這才是同根同源的內在聯結和傳承的認同力量。回去,不再漂泊了,但土地也應該繼承回來。

這樣曾孫子領著全族遷回到了老家。他們在老家得到了一塊地供他們居住和生活。這裡沒有外加的法律要他們遵守,也沒有區別地對待去額外要求他們。他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生產,自己發展,自己制定法律,自謀出路,自己擔負所有的來自內外的壓力。這正是全族人都一直很渴望並需要的生存空間,在老家的土地上他們終於得到了。

但這對族裡的老太祖父及負有使命的曾孫子來說還是遠遠不夠的。因為當年的地主允諾給大兒子的是一整塊的土地,而如今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土地是屬於他們居住使用的,這顯然與他們應得的土地相差很多。

於是以親戚之名,往外擴充套件居住和生活的範圍的行動在族人裡持續悄悄地進行著。老家的人覺得他們發展的速度太快,但還是看在同宗同源的份上沒有做出太大的反應和明確反對。終於某個時候老家人呼籲他們待在留給他們的土地上,停止不打招呼,不動聲色的土地擴張。但這促使了曾孫子帶著族人將土地的主張權和盤托出,當年的那個允諾被正式地提了出來。這顯然反客為主的意味讓老家人徹底地不淡定了。原來親戚還可以這麼當的,算是見識了。於是兩邊就都開始互相不淡定起來。

關於契約因為年代太久已無法去認定有無及屬實與否,但兩邊對於和氣和客氣地置之不用,使問題變成誰堅持誰有理了。這樣一張許久之前被允諾的地契成為了堅持之爭,甚至到後面成為了“實力”之爭。

所以契約只對使用它的人才是有用的,有效的。整件事情是契約之爭,還是貪婪之爭已無法說清了。但那一開始發揮至關作用的家譜和親情到了後面已變得微不足道,且被雙方都置之腦後了。不知當年的地主見到後輩子孫如此相向心裡面又會怎麼想。早知如此,當初該把地契分成兩份,這樣老大離開的那份土地是被人佔去還他自己留著,有各自的地契為證,需自己獨自去面對或再搶回來,或就放手讓與別人,再與老二的後輩商量則純是支援和贊助,是連累不到老二已經有的土地的。如今土地是囫圇的,兩家便就著模糊爭將起來。旁人看著也只是好一番感慨並無可行之法。只是誰也不知這雙方的土地之爭且如何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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