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的邊說邊抱拳作揖。
“血?是前天晚上那四個人的吧?”
小啡問道。
“你們這算是草菅人命吧?”
楊暮雲也跟著問。
“我這不算是草菅人命,算是清理垃圾。那四個人長相普通,沒什麼本事,還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店小二冷靜的反駁。
“怎麼回事?還不趕緊一一道來?”
帥巴厲聲喝道。
於是,店小二就開始了講述。
香鎮首富霍玉有個獨生女,至今未出閣。所以,霍玉想給女兒找個夫婿。也就是說,誰娶了她誰將來就可以繼承霍家的產業和財富。
霍玉的女兒不僅長得漂亮,而且武功了得。所以霍玉特地辦了一場為期半年的比武招親,誰打贏了他女兒誰就可以娶她。
被殺的四個人就是去參加比武的,但他們普普通通,卻大言不慚說要把霍玉的女兒搞到手。本來他們四個是一夥的,但為了霍姑娘就發生了衝突,慢慢的,他們兩人為伍,開始了爭鬥,後來就打上了。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動了殺心。我當時問他們本店的損失算誰的,是給他們一個機會,他們卻不知道珍惜。所以,忍無可忍就不必再忍,我就殺了他們。”
講到最後,店小二咬牙切齒的說道。
“不至於吧?”
聽完小二的講述後,楊暮雲雖然也覺得那四個人沒有自知之明,但她認為他們罪不至死。
“不至於?他們四個是什麼狗屁玩意兒啊?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已的那副德行!我呸!”
店小二氣憤的說著。
看來,這小二還是個憤青。
“不過,你要我們把血送過去給霍家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