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先秦(名解)(1 / 2)

一、神話

是“透過人民的幻想用一種不自覺的藝術方式加工過的自然和社會形式本身”,以故事的形式表現了遠古人民對自然、社會現象的認識和願望。神話通常以神為主人公,包括各種自然神和神化了的英雄人物,情節一般表現為變化、神力和法術,其意義通常顯示為對某種自然或社會現象的解釋,有的表達了先民征服自然、變革社會的願望。只有當人類可以憑藉語言來表達自已的感情,表達對自然和社會的領悟時,神話才有可能產生。神話在後世仍具有文學魅力,啟發後世的文學創作。

二、神話歷史化

把神話看作歷史傳說,通常的做法是把天神下降為人的祖神,並把神話故事當做史實看待,虛構出始祖及其發展譜系。這一文化現象在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史中或多或少都出現過。中國的神話歷史化,在春秋早期就已出現,是史學家、思想家們自覺或不自覺的行為。方法主要是刪削和改造。在正統的史家或儒家典籍中,難以納入歷史譜系中的半人半獸形的神性形象被抹殺殆盡,違背理性化原則的神話也都遭到削刪。另一方面,對神話進行歪曲的解釋,使其成為某種現實事件,從而成為構築遠古歷史的一塊基石。改造的結果是使神話大量消亡,歷史向前延伸,各氏族的譜系更加嚴密。

三、《山海經》

是我國古代儲存神話資料最多的著作,最具神話學價值。約成書於戰國初到漢初之間,應是由不同時代的巫覡、方士根據當時流傳的材料編選而成,實際上是一部具有民間原始宗教性質的書。全書共分山經五卷、海外經四卷、海內經五卷、大荒經四卷。內容極其駁雜,除神話傳說、宗教祭儀外,還包括我國古代地理、歷史、民族、生物、礦產、醫藥等方面的資料,其中海經、大荒經的神話色彩最濃。諸如鯀禹治水、刑天舞干鏚等神話流傳廣遠,對我國神話的傳播和研究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四、《詩經》

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原名《詩》,或稱“詩三百”,共有305篇,另有6篇笙詩,有目無辭。全書主要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葉五百多年間的作品,包括了公卿列士所獻之詩、採集於各地的民間之詩以及周王朝樂官儲存下來的宗教和宴饗中的樂歌等,產生於今陝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及湖北北部一帶,約在公元前6世紀編定成書,作者包括了從貴族到平民的社會各個階層人士,絕大部分已不可考。作品內容十分廣泛,深刻反映了殷商時期,尤其是西周初至春秋中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賦比興的運用,既是《詩經》藝術特徵的重要標誌,也開啟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基本手法。《詩經》關注現實,抒發現實生活觸發的真情實感,無論是在形式題材、語言技巧,還是在藝術形象和表達手法上,都顯示出我國最早的詩歌作品在藝術上的巨大成就,是中國古代詩歌的光輝起點。

五、笙詩

又稱“六笙詩”是《詩經·小雅》中《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六篇詩的合稱。據《儀禮》記載,這六篇詩用笙演奏,因此而得名,自漢代以來,這六篇詩都有目無辭,《詩經》305篇不將其計算在內。

六、二雅

“雅”即“正”的意思,是“朝廷正樂”。《詩經》中包括《大雅》和《小雅》,故又稱二雅,共105篇。大、小雅當是音樂上的區分,《大雅》31篇,大部分作於西周初期,《小雅》74篇,大部分作於西周末期。這些作品的產地都是西周王畿地區。《大雅》的作者主要是上層貴族;《小雅》的作者既有上層貴族,也有下層貴族和地位低微者。《小雅》中有少量民歌。

七、風雅頌

《詩經》所收錄的都是曾經入樂的歌曲,按音樂性質不同,分為風、雅、頌三類。“風”指音樂曲調,國風即不同諸侯國和地區的地方土樂。《詩經》有十五國風,大部分是民歌。“雅”即正,是指周朝京都地區的雅正之樂。“雅”分為大雅、小雅,大雅31篇,小雅74篇。“雅”詩多數是貴族文人的作品,也有一些民歌。“頌”是祭神祭祖時用的歌舞樂曲,音樂較舒緩,包括周頌、魯頌、商頌。

八、賦比興

是指《詩經》的三種基本表現手法,開啟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基本手法。【宋】朱熹之說流傳最廣:“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簡言之,賦就是鋪陳直敘,即詩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關的事物平鋪直敘地表達出來。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詩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個事物來作比喻。興則是觸物興詞,客觀事物觸發詩人情感,引起詩人歌唱,大多在詩歌的發端。這三種手法往往互相使用,共同創造詩歌的藝術形象,抒發詩人的情感。“賦比興”既是《詩經》藝術特徵的重要標誌,也開啟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基本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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