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沉冤終得雪(1 / 2)

周縣令坐在堂上,看著如潮湧般激動的人群,胸中一股豪氣頓生!今日他審起案子來,條理清晰,口若懸河,氣勢十足,哎呀,簡直是有如神助!

過了足足兩個多時辰,三個案子才一一審理清楚。

案一,動機明確,證據充足,人證也夠,呂姜二人知道事到如今已無法翻盤,只得在堂上簽字畫押,認了罪。

案二,動機明確,人證充足,姜林財面對著牽線中間人和四個亡命徒,也沒了撐下去的動力,簽字畫押認了罪。

案三,姜林財更是毫不抵抗,更大的罪都認了,這點事又算得了什麼呢?矇蔽時任錢縣令,私改民籍,逼良為奴,後又下毒發賣。姜林財繼續簽字畫押,當場認罪。

周縣令心中大喜,這大堂審案子不同二堂、三堂,面對著眾多百姓,絲毫做不了手腳,各種突發情況更是考驗縣官能力,難度自然不是一般的大,幸好幸好,一切順利!

賀新棠也跟著長舒了一口氣,終於,塵埃落定了。

一旁的王氏和鄭家老太太快哭成了淚人,鄭暉弟弟也一直在抹眼淚。之前的害怕、委屈、惶恐,總算都過去了!

周縣令心中大定,更是威嚴凜然,抽出令籤往堂上一擲。

“呂開韋,身為讀書人,為一已私心,夥同姜林財買毒下毒謀害同窗,致使賀文禮嗓啞、鄭暉眼盲,二人不但失去科舉資格,更是艱難困頓,人生盡毀。呂開韋罪大惡極,判杖五十,流三千里。鑑於其家人不知情,罰銀五千兩,罰銀充公。”

“姜林財,身為讀書人,為錢財私利,夥同呂開韋毒害賀文禮、鄭暉二人。後又勾結土匪再度謀害賀文禮及家人,同時私改民籍,逼良民為奴。姜林財罪大惡極,天理難容,判杖一百,流三千里。經查,其家人知其錢財來路不正,知其逼良民為奴,知其意欲再斷賀文禮仕途,卻不加勸阻,盡享得利。判姜林財妻兒流放一千里,姜家籍沒家產,家產充公。”

百姓們鴉雀無聲。

呂開韋癱在地上,嘴角嘔出一絲血跡。姜林財頹然趴在地上,渾身顫抖,完了,完了,都完了。

周縣令頓了兩息,“康無為,身為郎中,不但不以治病救人為已任,反而勾結他人,故作偽證。判康無為,杖五十,徒三年。”

“阿旺,原名陳大明,即恢復良民身份,另從姜家家產中補償陳大明一百兩銀子。其餘人等,擇日審後再判。”

“此外,賀文禮、鄭暉二人受到的傷害和影響太大,縣衙還因此停發二人的廩米廩銀。本官判定,補償二人各五百兩銀子,銀子從姜家籍沒家產和呂家罰銀中出。”

賀新棠聽到周縣令判的補償銀子,嘴角露出一抹淺笑。不錯,朱衙役提前透了信兒,夠意思!馮老主簿也夠意思!

賀文禮和鄭暉同時看向賀新棠,又對視一眼,果然如此。

他們二人一同掀袍,跪下去,朗聲說道,“草民賀文禮、鄭暉,拜謝縣尊大人!縣尊大人明鏡高懸、勤政愛民,明察秋毫、斷案如神,是我撫南縣之福,是大景朝之福!”

“我二人願將補償銀子共一千兩,捐贈給縣衙,用於孩童開化啟蒙、資助困苦讀書人,略盡一點綿力,願天下清明、民生安康,也願我撫南縣文風昌盛、人才輩出!”

周縣令沒料到這二人竟有如此胸懷,連連稱讚,表態要將呂姜兩家罰沒銀子財產,盡數用於發展全縣教育,推動撫南縣民風清正,文風昌盛!

百姓們熱血沸騰。

“縣尊大人愛民如子,是我們的福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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