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甄昌歡情竇初開(1)(1 / 2)

小說:騙子世家 作者:滄浪船伕

以後的日子裡,不止在教室裡,在操場上,走廊裡,上學路上,放學路上,昌歡隨時都能感覺到,一種恐怖的眼神,在她身上來回滑 動著,而且,只要一回頭,就能看見一雙發出哀怨目光的綿羊眼。

慢慢的,昌歡發現,自己越是恐懼,越是惱怒,那種哀怨的眼神兒對她的逼迫就越強烈,越肆無忌憚,簡直把昌歡逼到了懸崖邊上,眼看就要崩潰了。

終於,四月第二個星期六下午,放學回家後,昌歡打算把老師佈置的一篇作文寫完,開啟文具盒,發現了一張摺疊得非常好看的信箋。

信是用紅格信紙寫成的,不知是什麼人寫的,也不知什麼時候塞進了她的文具盒裡,卻著實嚇得她心臟緊縮了好長一陣子。

多少天來,她似乎預感會有這一刻的到來,也似乎一直在等待這一刻的到來。

昌歡急促地喘著氣,兩手哆 嗦著,把信箋開啟,儘管屋裡沒有別人,卻明顯感覺臉上脹熱得厲害,好像幹了什麼壞事,兀然被人捉了現行,心急火燎的,耐不住性子,一目十行地草草看了一遍,心裡才安穩一些,彷彿很久以前預言的事情,現在終於變成了現實。

在廚房做飯的母親,恰巧這時推門進來,準備到壁櫥裡舀一瓢米。

昌歡敏捷地把信箋疊好,放進書包,而後裝出正在構思作文的樣子,緩緩平靜了躁亂的情緒,幸好沒被母親發現。

昌歡心裡有點亂。

其實這會兒,她真的想把自己的心事,跟母親說說,可一想到母親平日那些說教,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昌歡確信,給她寫信的年輕人,並不叫她動心,這不光是因為他長有一雙令她討厭的綿羊眼,關鍵是他那呆板的性格。

他好像在班裡沒有朋友,平日喜歡一個人獨來獨往,不合群兒;家裡的條件也不好,父親是工人,母親沒有工作,是家庭婦女,家裡孩子又多,常年穿帶補丁的衣服。

那人唯一能引起別人關注的,是上課時,當老師提問一個問題,一連問了幾個同學都答不出來,問到他時,他總能條理清晰地說出準確的答案,得到老師的讚許。

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畢竟現在學校裡,也不怎麼正經上課,學好學壞都一樣,中學一畢業,都得下鄉插隊,同學也並沒因為這一點,高看他一眼。

這個年輕人叫懷沉石,是班裡一個不起眼兒的學生,家住郊區棉紡廠的棚戶區,父親是棉紡廠的工人。

家境貧寒,使他從懂事時起,就有了沉重的自卑感,受慣了同學鄙視的冷眼,使他不敢對別的女生有非分的幻想。

可昌歡為人和善,見面時總是衝他頷首微笑,這便撩動了他心底的一潭死水,經過長時間朝思暮想的折磨,最終扼制不住心潮洶湧,大膽地給昌歡寫了情書。

多年以後,躺在監獄的冷板床上,回首往事時,昌歡還確信,正是這封倒黴的情書,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

昌歡一直不能原諒自己的是,當初沒把情書馬上退還給他。如果當時把情書退還回去,或許自己的命運,就不會這麼慘。

那會兒,學校裡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有個男生給自己心儀的女生寫了信,不料女生對他根本不感興趣,便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將情書摔還回去,同時不忘冷言冷語地數落那男生幾句,把那個男生羞辱一番。

這樣一來,男生心裡剛剛燒起的欲 火,被兜頭一盆冷水澆滅,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在學校裡抬不起頭,時不時還要忍受老師和同學的冷嘲熱諷。

也有些女生,沒這麼潑辣,而是選擇了借刀殺人的辦法,在收到情書後,她自己不肯出面解決,而是把情書交給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訓斥,愛情的萌芽,就此被掐死了。

昌歡覺得這些方法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風,不夠仁義:人家只是喜歡你嘛,又沒把你怎麼樣,幹嘛非要像對待仇人似的損人呀?

昌歡選擇了相對溫和方法,揹著家裡人,偷偷給懷沉石寫了一封回信。

信中,首先對他的來信,表示了感謝,而後,站在無產階級愛情觀的立場上,向對方闡述了無產階級革命青年,共 產主 義事業的接班人,應當珍惜眼前的大好時光,無私地投身到轟轟烈烈、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去,狠鬥私字一閃念,將腐朽的、帶有小資情調的資產階級愛情觀,掃到歷史的垃圾堆裡。

儘管這些鬼話,連她自己都不相信,卻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

問題不在於這封回信的內容,而是這種回信的方式,讓正在飽受愛情煎熬的懷沉石產生了錯覺,把它看成女孩子戀愛時,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態。

果然,第二天放學回家,昌歡開啟書包時,文具盒裡不知什麼時候,又放進了一封情書。

這一封情書的用詞,明顯要比上一封熱烈得多,甚至連稱呼都改成“親愛的”。

信裡,年輕人毫無遮掩地表達了對昌歡的愛慕,說自從第 一次見到昌歡,她那燦爛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陽,消融了他心裡的千年堅冰。

吃飯的時候,他會想到她的笑臉;走路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上課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睡覺的時候,夢裡會浮現她的笑臉。

現在,只要一天不看見這張笑臉,他就會焦躁得發瘋;為了這張笑臉,他甘願獻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他說,他願是一支鉛筆,握在她手裡,寫出優美動人的詩句;他願是一塊橡皮,拿在她手裡,為她擦去煩惱憂愁;他願是一雙鞋墊,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萬水千山;他願是一隻脖子上拴著繩子的小狗,繩子的一端,攥在她手裡,永遠和她不離不棄。

他發誓,無論昌歡怎麼對他,他都會在心底,一輩子愛她。

昌歡一直生活在無憂無慮、充滿溫情的家庭,雖說為人謙和,很會處事,卻從來未經受過別人如此肉麻的恭維,這些平日裡,人們歌頌偉大領袖都不曾用過的詞句,如今一股腦兒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歡有些飄飄然了,樂不可支,甚至對那個平日總穿著打補丁衣服、不起眼兒的懷沉石,刮目相看了。

昌歡不能理解的只有一點,就是那雙綿羊眼後面的大腦裡,怎麼會蘊藏那麼絢爛的文彩,寫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詩句?而且,這種優美的詞句,又絕對不是靈光閃耀的曇花一現,而是像夏季山間的小溪,源源不斷。

在以後的日子裡,這個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輕人,總能變戲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覺,每天準時將一封文情俱佳的情書,放進昌歡的文具盒裡。

大約一個月過後,昌歡就成了這個年輕人的忠實讀 者了,每天最幸福的時光,就是等著放學後回家,趁著家人不注意,快樂地躲進屋裡,裝成寫作業的樣子,讀著年輕人寫給她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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